| 證照名稱 | 乙級木模技術士 |
| 發照單位 | 職訓局 |
| 有效期限 | 終身受用 |
| 認證簡介 | 木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告實施,曾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及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修訂過二次,依其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分為甲、乙、丙三級。 木模技術為機械製造行業之一,因應工商業科技成長與發展,依實務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分為三級,以落實行業發展特性所需: (一)甲級:具備木模製作之流程管理,技術指導及規劃分析能力之從業人員。 (二)乙級:具備獨立作業及技術指導能力之木模製作從業人員。 (三)丙級:具備基本作業能力之木模製作從業人員。 乙級工作範圍:從事木模機械、手工具之特殊操作及分型模、轉刮板模、型框模製作。 |
| 認證屬性 | 生產製造類 |
| 已通過人數 | 635張(民國63年至98年 6月) |
| 報考資格 |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10.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12.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 13.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
| 考試費用 | (限報檢免學或免術) 免試學科費用:1480 元 免試術科費用:270 元 |
| 考試內容 | 應具備下列各項技能及相關知識。 一、量具之使用與保養 (一)尺寸之測量。(二)劃線。 二、木模用材料之識別:認識各種金屬材料 三、識圖與製圖 (一)交線與展開之畫法。(二)根據圖面繪製木模工作圖。 四、鑄造作業 (一)鑄砂辨別。(二)造模。(三)流路系統設計與製作。 五、木模機器之操作與維修 (一)圓盤鋸機。(二)旋臂鋸機。(三)手壓鉋機。(三)手壓鉋機 六、木模製作 (一)分型模製作。(二)轉刮板模製作。(三)型框刮板模製作。(四)組合模製作 七、工業安全衛生措施 (一) 安全衛生防護。(二)急救。 |
| 考試地點 | 學科測試地點以報考人准考證所標示之地點為主。術科測試地點由主辦單位一報名地點斟酌,並於測試日前10日公佈。考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地點為準。 |
| 考試日期 | 第 2 梯次,學科測試日期:99年07月25日 (星期日) |
| 可應用職務 | 木工、其他營建構造工及有關工作者 |
| 相關技能 | |
| 考試及報名 | (一)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 1、少量購買:於販售期間至統一超商(7-11)購買。 2、大量或少量購買: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能檢定服務中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一樓服務台(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各縣市販售點可電洽05-5360800詢問或逕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二)全國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試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1、地址:雲林縣640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 2、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3、免費諮詢專線:0800-360-800 4、E-mail:skill@mail.tcte.edu.tw 5、服務項目:受理報檢全國(含臺北市及高雄市)報檢資格諮詢、學術科報名及學科測試 6、傳真專線:(05)5379007 7、服務電話:(05)5360800轉999 (報檢人資料變更) 技能檢定職類諮詢997 / 准考證及繳費收據補發 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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